委任服务可免除对外披露个人资料之不便,隐密性极高,保障个人资料,而信托人士绝无国籍限制,有利身兼多职人士,以间接性参与公司的运作。
受委任者之权责
1. 所有授权签署之文件,一律由委任人所授权及指示方可办理。
2. 受委任者全不参与公司一切决策及运作。
3. 公司之利益或业务,一律由委任人承担。
服务内容
1. 按授权签署注册文件。2. 按授权签署开立银行文件 (不授权作帐户授权动用人士)。
3. 按授权签署核数报告。
4. 按授权签署年检文件。
5. 按授权签署其他附加文件 (另行报价处理)。
续期服务
1. 需按年办理委任服务手续。2. 按委任董事或股东,按年签署信托文件。
3. 如只属委任董事或股东者,有责任按年提交“周年申报表”以保障合法性。
上述所提及的各项服务均在香港之服务点办理,中国及海外之服务点只提供联络服务。 本公司保留随时更改价目及条款之权利,不作另行通知。